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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彎繼偉/文 李書寶/圖視頻
【核心提示】
近日,洛陽有多位商戶向猛犸新聞·東方今報投訴稱,他們于今年5月、6月先后承租了洛陽市老城區周公路商業步行街部分小吃車攤位,收租的中間人馬林峰承諾6月中旬開始營業,但一直沒能營業,商戶們多次要求退還租金未果。對此,記者進行了調查。
【1】承諾6月中旬營業,交租后一直沒能“開張”
今年6月初,家住洛陽市西工區的姜先生通過中間人馬林峰,承租了老城區周公路商業步行街一個小吃車攤位,租期一年,總費用17900元,包含小吃車攤位租金15000元、保證金2000元、小吃車頂部廣告燈箱制作費900元。
姜先生說,繳納租金時馬林峰承諾6月15號左右可以出攤營業,但到7月份也沒出成攤,“問了幾次,不能確定具體開業時間,說是和城管沒有協調好,我覺得不對事,就不想干了,開始找他退錢,到現在也沒要過來”。
在此租小吃車攤位的商戶不止姜先生一個。在姜先生的聯系下,記者見到多名承租攤位的商戶,他們于今年5月、6月,先后從馬林峰處租了周公路商業步行街小吃車攤位,每個攤位一年的費用在兩萬元左右。
商戶許先生告訴記者,他們承包的小吃車攤位集中在周公路和黃梅路交叉口附近,當時總共有20個小吃車攤位對外招租。
【2】退租一拖再拖,涉及十余名商戶
記者了解到,雖然商戶們已將承包費用支付給了馬林峰,但是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合作協議,支付方式多為網絡轉賬,收款方是馬林峰個人。
姜先生告訴記者,之所以這樣信任馬林峰,是因為宣傳招商時馬林峰說他是從洛陽中京文化旅游發展有限公司(簡稱“洛陽中京公司”)處承包的這些小吃車攤位,“他說中京公司是國企,盡管放心,我們也是聽了這些話,才大膽給他轉賬,他說隨后補合同,但一直沒有簽”。
商戶姚女士說,為打消商戶們的顧慮,馬林峰還曾把手機里存的一份和洛陽中京公司簽訂的合作協議展示給他們看,“看到協議,大家肯定都信了,都交了錢”。
“我們一塊找馬林峰退錢的商戶大概有十五六個,最初聯系馬林峰,他還接電話,說跟公司匯報后就退錢,幾個月過去了,也沒見到錢,現在再打電話也不接了,沒辦法也去‘中京公司’反映過情況,但一直沒能解決。”姚女士說。
記者嘗試聯系馬林峰了解情況,但電話無人接聽。
【3】洛陽中京公司:承包商打著公司旗號私自收費
洛陽中京公司分管周公路商業街項目的陳總稱,早先公司委托承包商王陽陽和馬林峰對周公路商業街進行招商,簽訂了20輛小吃車攤位的承包合作意向書,后來由于市政規劃問題,項目暫時擱淺了,還正在協調中。
陳總說,簽訂合作意向書允許承包商開始蓄客,但不能收取任何費用,馬林峰是在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向商戶門收取了費用,接到商戶們的舉報后,也約談了承包商,并于7月中旬終止了合作,督促其盡快退錢。
該公司之前參與處理此事的莫經理介紹,當時簽訂合作意向書時,向承包方收取了15000元的意向金,已通知王陽陽前來辦理退款。
對于洛陽中京公司兩位相關負責人稱馬林峰是在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向商戶們收租的說法,商戶們并不認同。
姚女士說,7月5日、6日,商戶們曾經接到馬林峰通知,試營業了兩天,“小吃車屬于‘中京公司’,馬林峰不得到公司允許,我們不可能營業,另外,馬林峰5、6月份,在商業街上擺攤招商收錢租攤位快兩個月,‘中京公司’肯定知道”。
對此,莫經理稱不曾允許試營業,在監管上確實存在疏漏。一直在積極協調退款。
【4】警方:馬林峰與洛陽中京公司簽有合作協議,不涉嫌詐騙
商戶們告訴記者,多次找馬林峰和洛陽中京公司協調退租無果后,他們曾報警舉報馬林峰詐騙。
記者從西關派出所了解到,經調查,馬林峰和洛陽中京公司簽訂有合作協議,馬林峰對商戶們的收款行為發生在合作期內,不是其個人行為,屬公司行為,不涉嫌詐騙,和商戶們屬于經濟糾紛。警方建議商戶們走司法途徑維權。
如今,商戶們打算通過起訴的方式要回租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對此事的進展,記者也將持續關注。